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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会介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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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会权利

自治立法权限

  • 忠清北道议会具有立法机关的地位和权限,发挥制定、改定和废止属于自治团体法令的条例的功能。
    • 提议 : 道议员(在职议员的五分之一以上赞成),道知事,教育监,委员会
    • 决议 : 在职议员过半以上出席,出席议员过半以上赞成

有关财政的权限

  • 忠清北道议会审议确定道和教育厅的预算案,并审议决算,制定或改定成为道民负担的地税等的课税条例,并具有同意道债务负担等的财政权限 审议预算案和决算:道和教育厅预算案审议·决议权,决算批准权
    • 审议预算案和决算 : 道和教育厅预算案审议·决议权,决算批准权
    • 财政立法权 : 地税、使用费、手续费、罚款等的征收条例制定权
    • 其他 : 预备款支出批准权,地方债券发行同意权,有关主要财产的取得·设置管理·处理的同意权,与地方公社及公团的设置有关的条例制定权

有关道政的权限

  • 议会作为道民的代表机关,执行监督和控制道和教育厅行政执行状态的功能,并为了公共利益,可向执行机关、中央政府和民间团体提出意见
    • 监察行政事务 : 每年11月例行活动(14日以内)
    • 要求出席议会及提问权 · 有关先决处理的批准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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